通化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加强我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档案资源数字化建设,提升我校档案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技能,发扬档案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与发展,满足教职学工和社会各界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范围、比例与时间
(1)评选范围: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从全校各归档单位中产生;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在全校各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中产生。
评选比例:先进集体占全校立卷单位总数的10%,先进个人占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总数的30%。
(3)评选时间: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评选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条件
1、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1)有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能够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本部门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2)归档单位设专人立卷归档与管理;
(3)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和专兼职档案人员的考核范围;
(4)建立规范的归档材料分类预立卷制度;
(5)案卷质量符合完整、准确、规范的要求,档案信息电子条目和全文数字化达标;
(6)按规定时间归档;
(7)重视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档案馆组织的业务培训;
(8)档案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举措;
(9)无重大档案工作责任事故。
2、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档案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遵守校档案工作各项规定;
(2)坚持做好平时规范的预立卷工作;
(3)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分类合理,组卷规范,案卷质量达标;
(4)档案信息电子条目著录正确、完整,全文数字化数量和质量达标;
(5)在规定的时间内归档;
(6)积极参加档案馆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7)连续立卷两年以上;
(8)无重大档案工作责任事故。
三、评选方式
(1)先进集体,采取自报与档案馆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报送学校有关领导审核通过;先进个人,采取档案馆先行筛选与各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具体操作流程:由学校档案馆根据评选条件,同时参照“档案管理系统”中的数字档案检索结果,以及实体档案抽查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给相关立卷单位,由所在单位报送1名先进个人侯选人,最后由学校档案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审核通过。
(2)拟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和被推荐侯选人者,需填写《通化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呈报表》《通化师范学院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呈报表》审批备案。
本评选办法由学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通化师范学院
二0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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