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制度
为保证学校档案安全,强化档案安全责任意识,依据《通化师范学院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工作重点,责任落实到人。由馆长直接负责,具体工作由副馆长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校级领导。
二、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各种杂物;办公区域、库房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三、消防器材摆放在明显固定位置,不准随意搬动;经常对防火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全馆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
四、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工作、重要事件要有记录,建立防火安全工作档案。
五、经常对全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六、全方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真正做到防水、防火、防盗、防尘、防蛀。
七、全馆人员要牢记火警、匪警和校园110电话,出现险情要冷静、妥善处理,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联系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本校电话32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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