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档案须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8/12/12 15:32:26 点击:428 属于:档案宣传

为便于广大师生了解档案工作,更好地促进档案馆服务,现将档案馆学生档案说明如下:

一、新生

档案馆不直接接收邮寄或自带的新生入学前人事档案。每年新生入学时,只负责接收各学院以“公对公”方式移交的新生档案。

二、在校生

在校期间,档案馆不接收学生个人送交的任何散件材料,由各学院按学期统一装袋,待学生毕业时移交档案馆

三、毕业生

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参加工作后起薪、个人转正定级、干部身份的确定、工龄计算、社保受保、退休金、养老金的计算,职称评定和工作调动等都要通过档案审核完成。因此,毕业生务必重视自己的档案。

1、除非就业单位允许自带档案,否则毕业生本人不能携带档案到就业单位报到或自行将档案送达相应档案保管部门,请不要自行保管档案,更不要弃档,以免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毕业后档案应存放就业单位、就业地人才市场、生源地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介中心,否则就是死档。

3、转正定级是历届毕业生经常咨询的问题,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人才机构有办理转正定级的职能,学校档案馆只是单纯存放档案,这就是档案馆督促未就业毕业生将档案转往户籍地人才机构的直接原因。

4、学生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及早确认档案是否寄到,如未到,请通过档案馆公布的邮寄单号查询个人档案转发信息,如有疑问可及时与档案馆联系,电话0435-3208005

 

   档案馆

2018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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